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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险品中文标签审核报告办理流程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上海危险品进口清关网科普:进口危险品中文标签审核报告办理流程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 流程 1、适用于初审合格直接出合格报告:填写指定申请表→提交资料→受理报检→付费→危险公示信息审核(结果合格)→起草审核报告→领取或快递审核报告 2、适用于初审不合格,修改并提交资料后再出合格报告:填写指定申请表→提交资料→受理报检→付费→危险公示信息审核(结果不合格)→领取或邮件发送或传真危险公示信息审核结果→修改并邮件反馈危险公示信息→危险公示信息审核(结果合格)→出具结果合格的检验报告→领取或快递检验报告 *若相关危险公示信息无法修改的,出具危险公示信息不合格报告。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检测/鉴定申请表(请注意标签及MSDS审核采用不同申请表,请务必提供业务联系人、电话和E-mail等信息,见附件1)。 2、成分信息保函及自负声明(见附件2);成分信息保函中如果无法提供CAS号,写情况说明,说明无法提供的原因,并且列清楚无法提供CAS物质所有的危险性。 3、产品质检报告(如有,如没有可以不提供) 4、标签和安全数据单(MSDS) Ø 审核标签时: (1)待审核标签(盖章)(2份) (2)对应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盖章) Ø 审核安全数据单(MSDS)时: (1)待审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盖章),(2份)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材料。 6、若申请单位有该产品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则请提供复印件。 注1:化学品危险公示标签委托审核业务无需提供样品,若本中心对委托单位提供材料的数据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时,则会再另行通知需要补送符合要求的样品(送样品进行相关参数检测时,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及检测时间)。 注2: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公章应与申请表的委托单位一致)。 注3:成分保函不要求列明所有成分,默认情况下,列出的成分认为是具有危险性的成分,未列出的成分为不具危险性的成分;但如列出的成分较少(如小于50%),若怀疑未列出成分可能影响产品危险性时,需要提供进一步资料。 三、收费及周期 1)、化学品安全标签委托审核,费用为250元/份,自收到委托材料后第二天开始计算7-10个工作日出具初审结果; 2)、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委托审核,费用为500元/份,自收到委托材料后第二天开始计算7-10个工作日出具初审结果; 3)、审核通过后,将出具1份报告,若涉及到同时拉报告(出具额外份数报告的,请在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拉报告*份”),100元/份(最多同时拉取3份报告)。 4)、上海市内可提供免费快递报告,其他地区如需快递报告的,将选择快递到付。本中心不接受快递费预付(请注意如有预付可能会发生退款流程对出证流程也会有所影响) 注1:对于初审不合格再次提交整改的危险公示标签,自收到修改件之日起,2-3个工作日出具再次审核结果,如修改合格的出具合格报告,如不合格的,反馈不合格内容,再次进行修改。通常情况下,最多允许修改2次。 注2:本中心视整体情况,以上周期可能会有所调整,以本中心接受委托时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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