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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进口二手胶印机报关|进口机电证办理要求|解决进出口痛点上海港进口二手胶印机报关|进口机电证办理要求|解决进出口痛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申报流程: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前应确认具体进口货物的“申报名称”和HS编码,同时对照查阅相关文件,确实进口货物是否为“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列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中《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属禁止进口产品,海关不受理申报。 (二)如进口货物已列入原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45号《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的 ,则应在入境前,在起运地或中转地实施装运前检验,取得装运前证书后方可起运。 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提交《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及《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 (三)旧机电设备到港后,凭装运前检验证书(列入《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向主管海关申报,海关按要求实施到货检验。 (四)未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企业提交《进口旧机电产品声明》向主管海关申报。 (五)进口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的,且属于“出口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国内结转复进口”情形之一的,企业应提交《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特殊情况声明》,声明中的产品信息应与申报资料相符。 进口旧机电申报所需材料: 一、列入商务部、海关总署2018年第106号公告《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属国家禁止进口产品,海关不受理申报。 二、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需实施装运前检验,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提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及《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 三、未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企业提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声明》(附录1),向主管海关申报。 四、进口列入《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且属于(1) “出口维修复进口”,(2)“暂时出口复进口”,(3)“出口退货复进口”,(4)“国内结转复进口”情形之一的。企业应提交的《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特殊情况声明》(附录2)及声明中的产品信息应与报检资料相符。 进口旧机电海关监管方面: 一.进口旧机电装运前检验: 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是指针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旧机电产品而实施的检验。 装运前检验由海关或者装运前检验机构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旧机电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装运前检验内容包括: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能源消耗等项目作出初步评价;核查产品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新旧、残损情况是否与合同、发票等贸易文件所列相符;是否包括、夹带禁止进口货物。 二.进口旧机电口岸查验: 进口旧机电产品口岸查验,是指口岸海关为确定进口旧机电产品收货人申报的单证及内容是否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真实质量安全情况相符,依法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入境口岸进行的检查。 查验内容包括:单货、货证是否相符;数量、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夹带其他国家禁止进口货物;必要时,结合卫生及动植物检疫要求实施现场核查。 三.进口旧机电目的地检验: 目的地检验是指旧机电产品入境后,由海关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要求,对进口旧机电产品进行一致性核查以及合格评定。 目的地检验内容包括:一致性核查,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含能源效率)等项目检验。 目的地检验方式:海关可选取确认装运前检验机构检验结果、现场检验、核查收用货单位自我声明等方式进行检验。 检验出证:经检验合格的,由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或使用;经检验,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责令收货人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告知收货人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 进口旧机电口岸查验内容都有哪些? (一)申报制冷剂为非氯氟烃物质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属实; (二)是否夹带其它国家禁止进口货物; (三)必要时,结合卫生及动植物检疫要求实施现场核查。 进口旧机电目的地检验内容都有哪些? 一致性核查: 1.核查产品外观及包装; 2.核查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3.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实际用途实施抽查。 安全项目检验: 1.检查产品表面缺陷、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产品在静止状态下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 3.检验产品在运行状态下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以及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卫生、环境保护(含能源效率)项目检验: 1.检查产品卫生状况; 2.检测产品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3.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我国能源效率有关限定标准。 进口旧机电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将《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申报进口或伪报为目录外的产品进口。 2.我国已明令禁止进口固体废物,防止将废机电作为旧机电申报进口。 3.防止将旧机电产品申报为新机电产品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时,品名须标明“旧”或“二手”,标记唛码及备注须注明“旧机电产品”。 4.防止将应申领许可证的重点旧机电产品伪报为无须许可证的一般旧机电产品进口;防止旧机电产品无证到货。 5.防止未经海关检验合格并允许使用,擅自将设备开箱解封、调试使用的情况发生。 进口二手设备注意事项 (一)不确定的货物可通过“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咨询确定; (二)申报时货物信息必须与到货保持一致性、完整性、正确性; (三)列入预检验范围的旧机电产品必须在预检验后才能进口; (四)装运前预检验注意事项如下: 1. 货物外表检查: (1)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现行的入境验证明规定验证明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明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2)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外观和包装状况是否存在外观缺陷、残损等; (3)核查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2. 按照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项目检查: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3. 按照国有关卫生、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查: (1)检查货物卫生状况; (2)检测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4. 对装运前预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采取技术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的验证明。 5. 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通关完成后,及时与属地海关的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到货物检验 上海卓鹰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利用丰富的业务经验,良好的物流管理及与各个政府部门的良好工作关系,为客户选择优质的操作方式,用较快的速度,适当的费用,顺利完成客户的委托。上海卓鹰同时还提供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贸易咨询,帮助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及个人更快更好的熟悉我国的进出口业务流程及相关法规政策在较快的时间内掌握较实用的业务经验和技巧,为各自的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顺利航行。 上海港进口二手胶印机报关|进口机电证办理要求|解决进出口痛点|二手胶印机进口报关|进口二手胶印机清关|国外二手胶印机进口手续|进口二手胶印机代理报关流程|进口二手胶印机清关代理方案|代理二手胶印机进口报关注意要点|进口二手胶印机门到门全套代理|一站式二手胶印机通关物流平台! 每日通关知识分析: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设备结转 一、定义与代码 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设备结转是指进口企业在减免税设备监管年限内转让给另一享受减免税待遇的企业。 本监管方式代码“0500”,简称“减免设备结转”。 二、适用范围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保税区加工贸易内销货物 保税区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加工成品不复运出境。转为国内使用,按征税方式区分适用以下监管方式: 一、区内加工企业来料、进料加工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以及来料、进料加工内销制成品所含进口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难以区分的,按照制成品征税,监管方式为: (一)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0445”,简称“保区来料成品”。 (二)按成品征税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0444”,简称“保区进料成品”。 二、区内企业来料、进料加工用含有部分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进口料件征税,其监管方式为: (一)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0545”,简称“保区来料料件”。 (二)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0544”,简称“保区进料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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